录取
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云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本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学校将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进行考核,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录取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温馨提示:以上内容如有变动请以官方最新发布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