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调剂
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工作一般在3月中旬至4月中旬期间进行,具体安排以届时我校公布的复试实施方案和调剂有关通知为准。
(一)我校将参照教育部公布的二区分数线并结合我校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精准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届时请考生务必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复试资格和相关要求,若错过复试,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我校调剂信息将于教育部确定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公布于研究生院网站或者中国研招网上,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
(三)我校将在国家确定的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和学科建设等情况,自主确定我校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分数线及其他要求。可申请享受我校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有以下2类:
1.应届少数民族考生,网上报名时民族为少数民族,报考类别为“12 定向就业”且申请定向就业到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
2.往届少数民族考生,网上报名时民族为少数民族,报考类别为“12 定向就业”,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往届考生。
少数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以《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https://yz.chsi.com.cn/kyzx/other/201009/20100914/119844898.html)公布为准。申请享受我校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少数民族考生身份、报考类别(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等报考信息以网上确认阶段考生确认后的报考数据为准,后期不允许修改,复试前须提交相应的少数民族定向培养合同书,且毕业后必须回定向就业单位工作。
(四)我校将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以及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自主确定并公布“单独考试”“退役大学生士兵”“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五)我校将在复试前对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六)我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复试形式,综合采取笔试、面试或两者相兼的方式进行差额复试,进一步考察学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符合有关专业报考条件,以同等学力身份进入复试的考生,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以招生专业目录规定为准)。
(七)我校部分专业须在复试时加试专业课笔试。
(八)报考我校审计、会计、图书情报、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和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考核形式由各培养单位自主确定。
(九)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十)综合成绩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复试成绩不合格(<60分)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合格者,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考生综合成绩排名等情况择优录取。
(十一)复试中,我校将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二)报考类别为“12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需在复试时或拟录取名单公布后一周内向学院提交与定向单位签订的《云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合同书》(一式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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