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
(一)准考证打印:考生应在考前10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我校不再另行通知。《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二)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按报考点和招生单位的疫情防控要求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初试日期:2022年12月24日至12月26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
初试时间: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2月26日8:30-14:30)。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考生在云南省招考频道自行查询初试成绩,如对成绩疑问,可在成绩公布后按规定向学校提交成绩复核申请,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四)复试时间计划在2023年4月中上旬,具体看复试通知。
1.复试是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对考生的专业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考查,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教育部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学校以国家基本分数要求为基础,确定本单位考生进入复试的要求。
学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学校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3.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按照120%左右掌握,生源充足的学校,可以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学校要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本单位的复试工作办法并事先向社会公布。
4.学校在复试前应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学校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5.学校对拟接收的推免生必须在网上报名结束前一周完成复试及接收手续。复试工作由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实施。
6.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于2022年10月25日到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人员,除复试外,还必须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7.会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学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8.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学校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9.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10.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11.考生体检须在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学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体检要求。
12.考生自行查询复试名单及复试安排,学校不再另行通知,若错过复试时间,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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